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直接融資產品發行服務律師事務所比選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實施,項目業主為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實施資金來自國有自籌,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直接融資產品發行服務律師事務所比選項目。
2、最高限價:4.2萬元/筆。具體支付方式詳見招標文件。
3、招標范圍及內容: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直接融資產品發行服務律師事務所比選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參加有關項目中介機構的協調會,對總體工作安排提出建議;對規范運作和發行融資項目事項提出法律意見,幫助完善、草擬有關文件;接受有關中介機構和我司就有關法律問題的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文書供我方向有關部門申報;現場見證相關項目發行的過程并出具法律文件等,具體服務需求詳見招標文件。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服務內容適當調整的權利。
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簽,若中標人的服務不滿足招標人考核要求,招標人有權不續簽合同。合同每年期滿,經招標人考核合格、雙方協商一致續簽合同,續簽不超過兩次。續簽合同價執行中標價。
5、質量要求:合格,滿足招標人要求。
6、本次招標劃分為 1 個標段。
三、投標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投標人資質等級要求:
1.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律師事務所,投標時須提供國家司法部門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1.2投標人近三年沒有因相關業務不良記錄或對債券存續期管理被證監會通報或行政處罰;沒有因自身的任何違約、違法及違反商業道德的行為而導致合同解除或敗訴,沒有被投訴記錄。投標時須提供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自擬)。
1.3信譽要求: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名單的、被執行人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次投標。投標時須提供相關網站查詢結果頁面截圖。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3年1月1日(含)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承接過一項與國有企業簽署過直接融資類法律服務業績。投標時須提供業績合同或協議復印件,如業績合同或協議中未能體現上述指標的,須同時提供項目業績業主證明材料原件。
3、投標人律所(或其所屬總所)需具備資本市場資質,即為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在列的中介機構會員及證監會服務機構備案。投標時須提供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會員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及證監會服務機構備案相關材料。
4、投標申請人的項目負責人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2026年5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5、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6、投標人須是未與國投集團產生過解除合同及合同糾紛等行為的單位。
7、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中標后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與分包。
8、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此次招標項目。單位企業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與投標,其投標均無效。
9、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數額為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詳見招標文件。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與投標的申請人,請于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前(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節假日除外),攜帶單位介紹信原件或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前往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獲取招標文件(地址:鹽城市范公中路89號嘉元廣場東區幢北17層窗口(一);聯系人:徐女士,聯系電話:0515-88382020、15305101706),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標截止時間
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6年9月8日15時00分。
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評標辦法
綜合評估法,詳見招標文件。
八、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九、聯系方式
招標單位: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聯 系 人:王女士
聯系電話:0515-80552035
代理機構: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紀先生
聯系電話:0515-88221719、13145100522
紀委監督電話:0515-80552012